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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负债>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18-12-03

通知公告

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负债>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,各区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,规范政府负债的确认、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政府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,财政部制定了《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负债》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局。

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——负债>的通知》(财会〔 2018 〕 31 号) 的电子版请通过“天津财政政务网(czds.tj.gov.cn)”或“天津会计网(tjkj.czds.tj.gov.cn)”下载。

2018年12月3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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